生命體征是體溫、脈搏、呼吸及血壓的總稱。生命體征受大腦皮質(zhì)控制,它是衡量機體身心狀況的可靠指標,正常人生命體征在一定范圍內(nèi)相對恒定,變化很小。而在病理情況下,其變化及其敏感。護理人員掌握生命體征的觀察技能與護理是臨床護理極為重要的內(nèi)容之一。
一:體溫
(一)正常體溫:
口溫 36.3~37.2 ( 37.0 )
肛溫 36.5~37.7 ( 37.5 )
腋溫 36.0~37.0 ( 36.5 )
(二)常見異常:
1. 體溫過高 發(fā)熱程度的劃分(以口腔溫度為計)
①低熱 體溫37.3-38℃。
②中等熱 體溫38.1-39.0℃。
③高熱 體溫39.1-41.0 ℃
④超高熱 41℃體溫以上
2.體溫過低 臨床分級:
輕度 32~35℃;
中度 30~32℃;
重度 <30℃ 瞳孔散大,對光反射消失;
致死溫度 23~25℃
(三)測量注意事項:
1.測量體溫前后,應清點體溫計數(shù)量,并檢查有無破損。
手工甩表時,不可觸及它物,防治撞碎。切忌把體溫計放于熱水中清洗或放在沸水中煮,以免引起爆破。
2.精神異常、昏迷、嬰幼兒、口鼻腔手術或呼吸困難及不合作者,
禁用口腔測溫;腋下手術、創(chuàng)傷、炎癥、出汗多者、肩關節(jié)夾不緊者不宜測腋溫;直腸或肛門手術、腹瀉、禁忌肛溫測量。心肌梗死者不宜測肛溫。
3.嬰幼兒、危重者、躁動者應該專人看護。
4.病人如不慎咬碎體溫計而吞下汞時,應立即清除口腔內(nèi)玻璃碎屑,以免損傷唇、舌、口腔及食管和胃腸道粘膜,隨后口服蛋清或牛奶,使蛋白與汞結合 , 延緩汞的吸收。病情允許者可進食纖維豐富的食物 ( 如韭菜 ), 促進汞的排泄。
5.避免影響體溫測量的各種因素。
(1)坐浴或灌腸后,應間隔 30 分鐘后,方可測直腸溫度。
(2)剛進食進水或面頰部冷、熱敷后,應間隔 30 分鐘后, 方可測口腔溫度。
(3)傳染病病人應用專用體溫計,并單獨進行清潔、消毒,以防交叉感染。
6.新入院病人的體溫每日測量體溫4次,連續(xù)測量三天,三天后正常者改為每天測量2次。
7.手術患者,術前1天8pm測量體溫,術后每天測量4次,連續(xù)測量3天,體溫恢復正常改為每天測量2次。